本报莱州讯(张得玲 李文涛)近日,莱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一零售药店,查处一批假药“参桂鹿茸丸”。
检查发现,该药店经营的标示为江西心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参桂鹿茸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469,批号20050116),包装上醒目地印有“还童仙丹”字样,而通用名称“参桂鹿茸丸”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执法人员立即向企业所在地药监部门发函,结果证实该厂家从未生产过批号为20050116的参桂鹿茸丸,也未使用过“还童仙丹”字样的注册商标。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假药进行了查封扣押。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