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7日讯今冬供热即将开始,很多市民又开始关心今年的供热质量。市热力办提醒大家:尚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的用热户,请抓紧时间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区从2003年开始推行新的供用热格式合同,合同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供热政策,对于供热单位的责任及用热户的权利分别逐条列清。
目前,市区《供用热合同》的签订率已经超过90%,有少数用热户由于搬迁新居等原因尚未签订合同。为确保用热质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提醒这部分用热户抓紧时间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峻峰李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