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2006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确定,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专科起点升本科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52分;艺术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35分;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9分;经管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72分;法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55分;教育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61分;农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52分;医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05分。
高中起点升本科: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80分;艺术类(文)(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7分。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19分。
高中起点升专科: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艺术类(文)(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47分;体育类(文)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74分。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艺术类(理)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体育类(理)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市教育考试院表示,本市成人高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投档资格线,不是录取分数线,各校的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椐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