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理首起看车人为被盗自行车埋单案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电动车在存车处丢失,看车人拒绝赔偿。记者昨日获悉,在怀柔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看车人赔偿车主1600元损失。
今年9月,车主张某与女友骑电动自行车外出,因遇急事需乘车,张便将电动自行车放在存车处寄存。
当晚5时左右,张某与女友办事回来取车时发现电动车丢失,遂拨打110报警。
王某承认丢车的事实,但双方对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协议。
经怀柔法院主持调解,张某与王某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赔偿张某电动自行车损失1600元。据悉,此案是北京法院审理的首起看车人为被盗自行车埋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