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生
江西省决定将在近期出台十项“铁律”,以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只用8~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江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新华网11月10日报道)。
可我觉得,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追究市长责任,真正落实起来并不容易,甚至有些不太可能。
众所周知,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成了当前相当紧迫的民生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又面临着互为对立的三种角色:作为土地供应主体的经济人政府,作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者的公共财政政府,解决穷人住房问题的公共福利政府。正是因为政府这三种角色的交叉,使得解决中低收入者买房问题的矛盾错综复杂。
在没有相应的制度设计情况下,能让政府抑制其经济人理性、强化公共理性、按照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实质性决策吗?
对此,笔者表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