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条例重罚拆承重墙
法制网天津11月11日电记者王继然刚刚结束的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严禁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违者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装饰装修影响房屋安全问题,该条例明确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对违反该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劝阻,要求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区、县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房屋管理服务单位报告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对违反条例和相关规定装饰装修房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处。(责任编辑:郑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