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风标山东规划有关未成年人立法
法制网东营11月11日电 记者袁成本吴怡记者从在此间召开的山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了解,为强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将被列入明年的立法规划。
据悉,两部条例将对未成年人审判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实行庭前调查制度;对未成年罪犯,则推广社区矫正等非监禁刑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矫治。
按照这两部条例的要求,到2008年,山东省各级法院都将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审判机构,至2010年,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法院将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责任编辑:郑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