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法委挂牌督办重大疑难执行案
六种行为列入督办案范围
法制网讯 记者李光明通讯员张翼鹏为加强党委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安徽省委政法委日前出台规定,实行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制度,要求各级政法委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帮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该项制度规定,各级法院按季度向同级党委政法委集中报送需要挂牌督办的执行案件有关材料,也可视情况个别报送。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需要挂牌督办的,可以责令下级法院报送,或直接报请上级法院的同级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各级党委政法委决定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挂牌督办后,要采取督促、检查、协调、组织党政领导包案等措施认真督办,必要时可召集联席会议协调有关各方提出解决方案。
挂牌督办案件的范围是,具有当事人矛盾激化或易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搞地方、部门保护主义,采取打招呼、批条子、强令等方式,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等特殊身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暴力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负有法定协助执行职责,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或者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串通隐匿、转移财产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被执行人利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规避法律,抽逃、转移资产,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情形的执行案件可由各级政法委挂牌督办。(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