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1月11日电(记者 毛海峰 梁娟)记者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从明年1月起,西安市将全面推行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标准的患有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对象,每年可最高补助6000元,对长期卧床和服药的低保对象每年一次性补助300元至800元。
据了解,西安市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城市特殊困难群众。城市医疗救助主要包括大病、重病、慢性病的住院医疗救助和非住院的医疗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