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李小军 实习生杨雪刘丹)身为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却收受他人贿赂,故意高估损失以帮助他人骗保。前日,一知名保险公司的高管宋晓峰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两年徒刑。
现年35岁的宋晓峰本是某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
今年4月13日,宋晓峰见此事东窗事发,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随后被取保候审。
汉阳区法院审理认为,宋晓峰的行为已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