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日报】
南昌普法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不合格领导难升迁
本报南昌讯
记者熊春瑜、实习生刘媛报道:今后,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受到“一票否决”惩戒的单位主要领导人无特殊原因在两年内将不得调动或晋升职务。 记者11日从南昌市政府获悉,该市将对未按规定有效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在检查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惩戒。
南昌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主要是对市民进行普法教育,形成全方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氛围。
该市规定,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以下六种情形将受到惩戒: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经考核为不合格的;五年总评不合格,限期整改未达标的;拒绝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和命令,贻误工作的;不认真履行工作责任,未完成普法依法治市重要工作任务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公众的;滥用职权,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同人民群众关系等。
同时,该市还规定惩戒分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建议综治一票否决四种。受到限期整改惩戒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受到黄牌警告惩戒的单位五年内不得评为综治先进;受到“一票否决”惩戒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无特殊原因在两年内不得调动或晋升职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得连任下届同一职务。
此外,受到惩戒的单位及责任人,在受处分两年内有悔改表现,工作得到整改落实,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解除处分且工作不受原处分的影响。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有创新的单位、个人将通报表扬,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