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申诉可“点”检察长
本报株洲讯
老百姓到医院看病可“点”医生,你听说过老百姓到检察院控告、申诉或举报,可“点”检察官吗?醴陵市检察院实行点名接待制度,群众可点名选择包括检察长在内的该院任何一名检察官接待,还可以提出具体的预约时间、地点和形式,开全省先河。 近日,这一经验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检察长,我有事要反映。”日前,醴陵市黄泥坳办事处的村民张大伯半信半疑到醴陵市检察院提出要求,该院检察长彭物明热情接待了他。原来是老人怀疑有村干部贪污。次日,检察院派人到村里调查,结果没有发现“猫腻”。检察院向该村村委会提出实行村务公开等检察建议。
今年10月,一朱姓老人到醴陵检察院反映乡干部的问题,可他要找的检察官在外办案,于是检察官另外约定了时间,并到老人家里下访,事后将调查的结果上门答复。
“点名接待”意味着被“点名”的检察官要全程负责处理好来访者提出的事项,杜绝了推诿塞责的可能性。今年6月,醴陵市王仙镇几名群众到检察院,反映撤乡并镇时几名乡干部有贪污私分的嫌疑,要求一名院领导接待来访。一名来访者问道:“你们真的会查下去吗?”院领导当场表示坚决查处。后来检察院查清了事实,醴陵市黄沙乡原3名正科级干部被该院以贪污罪立案查处。
通过“点名接待”,今年以来,醴陵市检察院接待群众来访70多人次,都能当面答复、尽快解决。
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夏胜利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