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不久前,江南时报报道说,一学生因“男女交往过密”等六项违规被校方劝退。对此有文提出质疑。其中一个理由是“规范学生行为的规章制度最起码要得到大多数学生的认可,才有可能达到有效的管理目的。 ”是不是可以具体为,异性学生当众拥抱接吻等亲密举止是否得到在旁学生的默认,就可确定学校的相关规章是否可行与有效?如果可以,相信校方是不会反对的,因为校方在制订规章制度时也必定以大多数学生的利益为准绳的。
虽然,现在大学里男女生的恋爱已十分普遍,但当众做出过分亲昵的举止毕竟还是极少数。这多少会受到学校规章的制约,主要还是学生自己的情操认同和道德自律。笔者及同事眼下都有孩子在大学读书,也都早听到孩子有这方面的反映,反映大多数学生对出现在校园里尤其是教室的异性间的过分亲密是相当反感的。一是明显的对旁人的无视与不尊重,二是会分散旁人的注意力,影响学习效率。所以他们当遇上这种尴尬都不约而同的会用鄙视的眼光或故意碰响旁物以示“抗议”。可见校方对违规学生的劝退是对大多数学生的利益的维护。当然,对违规的学生并非就劝退一条路,再多一点教育多一点宽容是当今社会所倡导的,但千万别因此曲解大多数学生的好恶取舍,否则不仅对校方是不公平,更是对大多数学生的不负责任。
苏州 屠龙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