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的质量关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但当前工程质量工作中的问题很多,要在工程建设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亟须改革工程质量监管。
改革工程质量监管,观念要更新。 工程质量的好坏事关生命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和谐、经济效益、生活幸福。所以,要在质量监管中确立质量安全、质量和谐、质量效益、质量幸福观念。
改革工程质量监管,机制要转变。现在是需求市场,人们对工程质量的需求千差万别,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政府要根据市场,把握安全、合格、满意、精品四种基本需求,对工程的安全、健康、环保、节约方面作出基本的规定。
改革工程质量监管,体系要构建。工程质量是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构建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要认真反思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制度设计,使其能引导工程建设各方面重视质量,加强质量管理,着力构建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改革工程质量监管,监督要完善。首先,要实行分类监管,区域监督,按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不同工程项目的质量需求和质量保证能力,确定不同的质量监管目标、重点、方式,制定不同的监督方案,根据法定职责对本辖区的所有建设工程进行监管。其次,要推行工程全寿命期质量监管,很多单位敢于牺牲工程质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不用对使用过程的质量负责,我们要建立健全工程全寿命期质量档案,更好地修改完善质量监管法规,更有效地追究有关质量责任单位、个人的质量责任。(作者单位: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总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