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洋通讯员刘佳)2007年群星奖评奖办法将有所调整,将为7个艺术门类(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设置创作奖,为4个艺术门类(戏剧、曲艺、音乐、舞蹈)设表演奖,此外针对群众文化具体工作增设事业奖,预计奖项总数达200多个。
这是日前从2006年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馆长年会上获悉的。群星奖是文化部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的全国社会文化艺术政府奖。从2004年开始每3年举办一届。2007年群星奖将于明年4月开始评选。
此次年会上,还通过了《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馆长年会暂行办法》,确定今后每年举办一次群艺馆年会交流工作经验,并就《“社会文化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等展开讨论。RJ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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