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王纳)深圳市现行的低保标准每月344元一直是全国最高水平,而这一标准明年还将继续提高到每月388元。本月28日,深圳市民政局将召开关于提高低保标准的听证会。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该局现已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陈述人及旁听人。 据有关负责人透露,新标准最早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的低保标准从1997年起至2002年,经历了4次调整。2005年1月1日起,特区内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344元,使得原宝安、龙岗城镇标准提高了49元(从295元加到344元),此标准目前为全国最高水平。考虑到宝安、龙岗两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数占全市的60%,这一标准能解决绝大多数低保家庭的温饱问题。
随着保障水平的提高,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从1997年的965户1667人,增加到2006年9月底的5061户14942人。
经多方征询后,深圳市民政局拟将低保新标准提高到388元/月,并决定于本月28日召开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听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