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1月12日专电(记者毛海峰梁娟)陕西省19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意见规定,对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严重的地区下达督查通知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意见》要求,陕西省将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不力和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数量庞大、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严重的地区下达督查通知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陕西省特别要求严厉打击诱骗、拐卖、残害流浪未成年人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