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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征兵办对今年适龄青年体检结果的统计,在数万名适龄青年中,有2000多人因文身失去入伍机会。文身青年不能参军的依据是国防部制定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八条的规定: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厘米(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据11月3日《北京青年报》)。 拒绝文身青年入伍是否公平,应当首先注意到军营这个地方的特别性。军人肩负着独特的使命,对应征者的要求高一些是自然的,其中当然也包括应征者不能文身。 有些青年文身可能是追求标新立异、与众不同,为的是张扬个性,但军队要求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以追求整齐有序为标准。所以,军营肯定不欢迎那种偏激的“个性张扬”者。 军人一般集体居住与生活,如果军营中有人文身,在一些场合就不可避免地要裸露出来,给人造成不适感,甚至让人反感。所以,在拒绝文身青年入伍问题上,以文身是一种个人行为,并且不会给他人与社会造成影响来辩护是无力的。 更为重要的是,军人是肩负着保家卫国重任的特别群体,他们不但要有钢铁般的意志,而且要在方方面面成为社会的表率,否则容易对军容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军人的形象。 尽管军营拒绝文身青年,但这一规定并未简单地一刀切,而是主要拒绝那些文身图案面积较大的青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八条规定: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厘米(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影响军容,不合格。这一规定体现了严格要求中的适度宽容与人性化。 军营拒绝文身青年实际也是对青年的一个提醒,即个人的权利固然应该得到尊重,但个人对权利的追求并非是无条件的。一个人在追求自身权利的同时,也不能不顾及社会道德与传统习俗的影响,否则,很难获得成功。 |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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