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QS)制度。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销售,违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继2004年1月1日开始对大米等5类食品和2005年7月1日开始对饮料等10类食品进行无证经营查处后,第三批的茶叶、蜜饯、酱腌菜、炒货食品、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将从今年12月31日开始查处。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