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13日讯
万宁一男子在给他人当伴郎时,见到漂亮的伴娘起了色心。在送伴娘回家途中,强行与伴娘发生性关系。近日,该男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伴郎对伴娘起色心
2003年6月18日,万宁市后安镇乐来村委会的23岁青年男子李启勇,去后安镇曲冲村委会参加朋友李映×的婚礼。 由于李启勇和李映×的关系比较好,李映×便叫他当伴郎。在娶亲过程中,李启勇看到伴娘阿英长得很漂亮,一路上对她大献殷勤。在李映×的婚礼酒宴上,李启勇借着酒劲,对伴娘阿英进行挑逗。酒过三巡,李启勇对阿英产生了色心,缠着她不放。
婚宴结束后,“好心”的李启勇对阿英十分“关心”,强烈要求送她回家。当时阿英也喝了一些酒,没有拒绝李启勇的“好心”。于是,李启勇和朋友周×柏(潜逃在外)开一辆摩托车,载着阿英回家。
送伴娘回家耍尽花样
当行至后安镇乐来村委会上牛坡附近树林处时,李启勇开着摩托车去乐来墟上加完气后,叫周×柏开摩托车,他和阿英坐在后面。
途中,李启勇不断地用手去抚摸阿英的身体,丑态百出。阿英感到很不自在,但是不好意思和他翻脸。过了一会儿,周×柏叫李启勇和阿英下车,他说有点事要办,等一会儿就回来,说完就开着摩托车走了。
周×柏刚离去,李启勇就冲上去抱住阿英,用手在她的胸部乱摸,并提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
“不要碰我!”阿英拼命地将李启勇的手推开,拒绝了他的无耻要求。李启勇不顾阿英的强烈反对,将阿英拽过来,用手臂锁住她的脖子。阿英向警方供述,当时李启勇打了她一巴掌,还威胁说要弄死她。随后,李启勇脱下阿英的衣服,接着脱下自己的衣服,然后将她放倒在草地上,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阿英痛得大声喊叫,可荒芜的山坡上一个人都没有。
嫌犯潜逃3年后自首
强奸得逞后,李启勇和阿英起来穿好衣服。不久,周×柏开车回来,和李启勇一块儿载阿英到和乐三角路口处,叫她下车回家。
阿英回家后,一个人躺在床上哭泣不已。家人见其表现异常,一再追问,阿英将被人强奸的事情说出来。阿英的家人当即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确定阿英内裤上的精斑为李启勇所留。
李启勇酒醒后,心里感到越来越害怕,连夜收拾衣服离开家里,从此潜逃在外。而与李启勇一起的周×柏因心里畏惧,也离家出逃。
李启勇强奸阿英后,从2003年6月18日起,一直躲在外面,有时打些零工,不敢回家。今年8月,万宁公安局的民警多次到他的家里,做他家人的思想工作,动员他的家人劝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今年8月30日,李启勇终于主动到万宁公安局投案。经警方讯问,李启勇对强奸阿英的事实供认不讳。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对李启勇批准逮捕。(杨作品)(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