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小健)2006跨2007年糖蔗榨季生产即将拉开帷幕,为规范我省新榨季糖蔗收购和砍运榨的正常秩序,遏制甘蔗砍运中的卡农伤农的歪风,经全省制糖企业代表讨论协商,共同制定了《2006跨2007年榨季生产公约》。 公约约定,全省糖厂定于12月1日后开榨。这是记者从11月10日召开的2006跨2007年榨季食糖产销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新榨季我省糖蔗将更甜
据各制糖企业调查统计,因今年我省未遭遇严重旱灾,新榨季全省糖蔗收获面积约85万亩,比上榨季增加25万亩,预计全省糖蔗原料产量300~320万吨,比上榨季增加150~170万吨。预计产糖量36~38万吨,比上榨季增加18~20万吨。因蔗源增加,新榨季全省计划开榨的糖厂22家,比上榨季增加3家。
约定统一开榨时间
省糖协有关负责人称,由于目前我省糖蔗尚未全面成熟,糖分偏低,为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实施糖蔗高糖高榨,约定了开榨时间在12月1日以后。
公约要求,市县糖蔗收购价格确定后,各制糖企业要严格执行。同时,制糖企业不得跨蔗区与蔗农签订糖蔗收购合同抢购甘蔗。根据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汽车货运费标准,并考虑燃油涨价因素和糖蔗运输的特殊性,糖蔗运费一般不得超过0.8元/吨.公里,各制糖企业不准乱提运费吸引司机跨蔗区抢拉糖蔗。
收购糖蔗外观不带须根
公约还对进厂糖蔗外观质量作了明确规定,即不带须根、泥土和蔗叶蔗梢,不夹干枯蔗、蔗笋和其他杂物。严禁用稻草、蔗叶、塑料和化纤类绳子捆蔗。
为规范司机运蔗行为,公约规定,凡参加本榨季运蔗的车辆,由制糖企业批准并发给糖蔗准运证,司机运蔗时须随身携带准运证,并在运蔗车辆醒目位置贴挂“XX糖厂(公司)运蔗车牌号。违者,不得参与运蔗。
省糖协有关负责人称,公约出台后,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