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红汛通讯员朱晓彤
本报讯省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农机、卫生、工商等八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的。
省政府明确规定,公安部门要在全省高速公路、重点国(省)道和景区道路上集中整治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低速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完善公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等;农机部门严把农业机械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等;建设部门负责对城市道路设施的检查,防止出现马路市场等;工商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也各有任务。
省政府要求,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减少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省政府将适时对各省辖市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