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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的房价罔顾中央“调控政策”一路大幅上升,再度引起多方关注;而自2005年上半年房地产“新政”启动,且调且涨、收效甚微的局面已持续了近两年。我们认为,直面“新政”不尽如人意的后果、下决心调整政策方略已是当务之急。
应当承认,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这种“且调且涨”的局面,有多重原因。中国近年经济繁荣和城市化脚步加快,本身就产生出对于房地产业的大规模需求;加之住房体制改革的催动、资本市场不完善等制度性因素的影响,都是房地产热的经济发展内因,也说明房地产价格上涨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与此同时,宏观经济状况也影响了房地产业。过低的利率水平导致的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因素”导致资金愈发充沛,银行有强烈的放款冲动,外资有强烈的流入欲求,必然进一步支持强大的需方购买力。
不过,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只可引导而不可压制,中国资本市场和金融制度亦在完善中;利率对宏观经济影响极大,即使在房地产社会保障体系和金融体系较为完善的美国,美联储对提高利率调节房地产市场也极为慎重。因此,政府之于房地产本身的政策导向和调控手段选择,就成了可以影响产业发展的主要可控变量。“调控”的意义正在于此。
现在必须对“新政”方略进行调整。在认清总的态势及政府位置之后,我们认为,具体的调整可从供求两方进行。在供给一方,所有“抽刀断水”的行政性微观手段均应停止,宏观面则应让土地政策、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等进一步明晰化、制度化,以形成市场有效预期,为级差利得税、利率调节等市场化的调控政策提供社会基础。土地市场改革的未来制度安排对于房地产市场影响深远,早下决心、明确方案,更是至关重要。在需求一方,调整要着重分清需求结构、管理预期,以防中低收入阶层承担投机行为的财务后果。在市场热度升腾之时,更应当向公众讲清房地产长周期、低流动性的道理,告以投资房地产的高风险特征,承认租房和买房其实是“居者有其屋”的不同形式,以使中等以下收入者量力选择,高收入者慎重决定。为挤压泡沫,使购房者的需求与实力真正匹配,以较大力度提高首付比例,应是有效的政策选择。
(11月13日《财经》 作者胡舒立 本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