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渠浮现高度腐烂女尸
本报讯 9月16日,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山星村一水渠里,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被发现。无法找到尸源,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于是,警方委托本报公开部分案情和部分物证,并留下民警手机等联系方式,请广大市民提供一切有可能的线索,并破天荒地请市民一起来参与破案。
市民在一起案件的侦破中,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莆田警方的这种做法是允许的么?
这种做法会有什么样的利和弊?连日来,记者采访了莆田警方和省刑侦总队相关人士。
案情进展:市民提供10多条有用线索
自案件在本报公布后,本报热线共收到读者提供的线索及分析的电话和短信100多条,警方也接到读者打来的近200个电话,许多网友还通过QQ与办案民警一起分析案情并提供线索。
“目前警方已从中甄别出10多条有价值的线索,其中几条在此不便披露的线索对警方破案很有帮助。”秀屿警方有关负责人昨日说。
办案民警翁金堂还告诉记者,连日来,他们还接到许多失踪人员家属的电话。目前,警方已将受害少女身上提取的物质拿到公安部做DNA鉴定,不日结果就会出来。有符合本案遇害少女特征的失踪人员的父母双方,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做DNA鉴定比对,尽快确认少女身份。
回访:副局长提出“请市民破案”
按照多数人的说法,将案件中的大量物证等刊登在报纸上,让市民提供线索的同时还参与破案,这在全省还是头一遭,莆田警方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这么做?
昨日,莆田市秀屿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寒说,“水渠女尸案”发生后,警方经近两个月的寻访,始终没线索。他首先提出,能不能在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布部分案情及现场物证,请读者一起参与破案?有些民警担心,这样做会“打草惊蛇”,使凶手因此掌握警方动态,销毁证据甚至外逃。甚至有民警担心,公布未破的案件,会让群众质疑警察破案能力。
“但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破案。”张寒说,他的想法也得到分局局长的肯定和莆田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赞同。11月初,张寒带着此案的侦查报告和相关物证的照片,找到了本报。
网民反应:多数人支持
莆田警方的这一做法,引得众多读者纷纷打电话提供线索,并在本报论坛、新浪网等展开了讨论。
“福建莆田警方这么有创意,真绝!我们大家快来支持他。让那些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做法好,发动群众、实事求是嘛!”……在网络上,随处可看到这样的溢美之辞,大多数网民对莆田警方的做法出奇地赞同。
刑侦总队:有些细节不能公布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人士昨日接受专访时表示,在现实中,的确有很多刑事案件(包括命案),是依靠群众提供线索最终破获的。
但他也表示,警方公布案情时,是有要求的,比如说,一起命案,一般只公布案发地点、死者大致特征等简要案情。对于请市民上QQ,和警官共聊案情,这种做法不值得推广,因为群众不是专业人员,所提供的最多是个无证据的设想。
他表示,我省公安机关将力争继续保持我省侦破命案战绩位居全国前列。(本报记者 郑建彬 郭光仪 陈燕燕)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