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读者咨询个税自行申报问题,记者就一些热点问题咨询了地税局相关人员
东亚讯(记者张倍宁)年收入超过12万元、拿两份工资者须在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自行办理纳税申报,11日,本报报道了《谎报计税依据最高罚5万》一文,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打来电话纷纷咨询关于个税自行申报问题,记者就此咨询了地税局相关人员。
问题一:我先生以前得过省科学进步奖,我想知道以后如果得这个奖也要归入一年总收入里吗?如果加上这些钱总收入超过12万要自行申报个税吗?
答:这个资金属于免税项目,不用计入“年收入”中。《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中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为免税所得。省科学进步奖在这个范围内,所以是免税项目。此外,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像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都是免税项目,不计入“年收入”里。
问题二:我哥哥是军人,他们转业后部队会给一笔钱,这笔钱也缴个税吗?
答:这笔钱是不用缴纳个税的。根据《办法》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都在免税之列。
问题三:我妈妈已经退休了,有退休金,她现在还被一家单位返聘,这算不算两份收入,用不用自行申报?
答:退休金不算“一份收入”。《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都属于免税项目。免税项目不在计税之列,因此,老人不算有两份收入,如果年收入不超过12万,就不用自行申报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