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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3日电据统计局网站消息,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2.2%,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5%。1―10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
从八大类别看,10月份,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2.2%。其中,粮食价格上涨3.7%,油脂价格上涨1.2%,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2.6%,鲜蛋价格上涨5.9%,水产品价格上涨2.6%,鲜菜价格下降5.7%。
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0.8%。其中,烟草价格上涨0.2%,酒类价格上涨2.0%。
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0.2%。其中,服装价格下降0.5%。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7%。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1.6%,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5.6%。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西药价格下降1.8%,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2.1%。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上涨0.1%。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2.4%,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12.1%,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2.9%,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6.3%,市区交通费价格上涨5.3%;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7.5%。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1.3%。其中,学杂托幼费价格下降1.7%,文娱费价格上涨2.5%,旅游价格上涨4.0%,文娱用品价格下降0.5%。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6%。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4.5%,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4.7%,租房价格上涨3.8%。 (责任编辑:梅智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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