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作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主体,其人格力量渗透在新闻传播的每一个环节中。或者说,记者的文化背景、知识经验、生活阅历、情感意志、认识方式、个性特征等等,都会以一种潜在的心理背景、一种有形无形的人格力量,影响和制约记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观察、判断、选择,通过新闻传播过程和新闻报道文本予以具体显示。
高尚的人格是一种操守,一种信仰,一种为人处世的态度,更是一个人贯穿一生的自觉修炼和自我完善。它因此标志着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最高境界,并且对我们的社会和人生产生一种无形而又无处不在的巨大的精神影响。正因如此,中华民族历来有以人格论人、论文之高下的文化传统。当社会对一个人或一个人的文章以“人格高尚”一词予以褒扬时,往往代表着社会公众对一个人最充分也是最高级别的肯定认可。
近年来,由于新闻报道的失真、失当,曾经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造成传媒公信力下降。如果从新闻报道与记者人格的关系来分析认识,可以说这种现象暴露了新闻记者人格上的缺失,并进而通过新闻报道的传播对社会公众产生一种不良的精神辐射。具体来说,失真、失当的新闻报道比较典型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烈的功利主义思想所带来的生命意识的淡漠
前两年,武汉一家媒体曾刊出这样的报道:《二桥上出演“跳楼秀”一男子浪费众人五小时》。文中说:“可能是因为感情问题,一名黄陂男子昨日在长江二桥上演了一幕长达五个多小时的‘跳楼秀’,二十多人不得不为其浪费大量时间。”也许记者并不希望这位男子跳下去,但是透过新闻报道文本进行分析,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记者对当事人“耽误”了大量时间又没有跳下去感到失望甚至非常不满。在时间与生命相比较这一问题上,记者没有准确掂量出二者孰轻孰重。事实上,这应当是一道非常简单的社会道德伦理题目。对于记者而言,5小时的时间延迟可能是新闻的流失,但对于一个人的生命而言,5小时的延迟却是起死回生的艰难历程。记者之所以将新闻置于个体生命之上,并非不知道生命之重,而是在潜意识中将新闻采写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当然,这其中不排除竞争带给记者的心理压力,但由心理压力而异化为记者极其强烈的功利主义思想,透过新闻报道文本暴露无遗。这种异化使记者将“以人为本”的职业道德从清醒的意识中排挤出去。
这样的报道并不鲜见。近几年在媒体上频频出现的“跳楼秀”一词反映了与之类似的心理。甚至某电视台一位主持人在节目里对种种“跳楼”现象表示不满,说是记者接到消息,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因为绝大多数都不是真跳。主持人抨击说,媒体被“做跳楼秀”的人“策划”了。
应当相信,记者并非不明白“生命高于一切”。问题的根本在于,这些记者感兴趣的仅仅是新闻事件而不是新闻事件中的人。而且,记者轻薄痛苦、冷漠生命的对象多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这其中除了强烈的个人功利主义思想之外,又包含有潜意识中的等级差别和歧视。
2.潜意识中的等级差别、职业歧视等思想在新闻报道中的反映
武汉一家都市类报纸曾报道《大学副校长车祸身亡引起交警反思高科技人才不要坐前排》说:“今后,应该尽力注意高科技人才的交通安全,一般不要安排他们坐在汽车前排。昨日,省交警总队长张广宏称:‘这样可以降低车祸对车上高科技人才的伤害。’据悉,5月24日,某大学副校长李卫华乘奔驰面包车高速行驶时不幸发生车祸而身亡。李卫华当时正坐在汽车前排。……据此,张广宏提醒,无特殊情况,高科技人才应尽量不要在恶劣天气乘汽车或驾车长途外出;高科技人才不应坐在汽车前排;不宜同乘一辆汽车。”消息发出的隔日,该媒体又发表了《好心忠告为何惹众怒?―――关于消息〈高科技人才不要坐前排〉的读者反馈》,针对读者的批评回应道:“这则似乎充满对高科技人才关爱的忠告(规定)却惹来众怒:报社新闻热线两天来电显示,质疑忠告的读者超过100位:‘谁该坐前排?’成为质疑的焦点。多数读者认为这是一条带有职业歧视性的忠告(规定)。”读者来电称,忠告无形中将人分了等级,高科技人才对社会的贡献无疑较普通民众要大,但人的生命应该是同等重要的。
从该事件的连续报道看,记者、编辑从读者反馈已经意识到第一则消息中表现出来的观念性错误,但是却将读者对职业性歧视所引发的生命等级差别的“众怒”全部推到交警身上,显然,这是在逃避责任。这种逃避不仅是记者、编辑缺乏新闻敏感的表现,而且也是对新闻报道的不负责任。事实上,即使省交警总队长的告诫仅仅针对科技人员,但如果记者具有清醒的平等意识,就会当场向交警提出读者所质疑的问题。作为“把关人”,记者和编辑对新闻事件的报道,既具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又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记者、编辑对报道内容的选择,本身就是其思想倾向性的一种表现。记者在出现问题时就推卸责任的做法,恰恰表现出其人格上的缺陷。
再比如,前不久武汉某报刊出的湖北省汉阳市一所初中的初二学生寥富强用“稚嫩的肩背负瘫父和疯娘前行”的系列报道,感动江城无数读者。但该报这一报道的主标题《初二“尖子生”撑起破碎家庭》,对寥富强冠以“尖子生”的头衔,显然是记者编辑惯性思维中等级差别―――“好学生”和“差生”的一种反映。“尖子生”这一称号在我国可以说是针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的一种特指,而对一位在逆境中奋争的初中学生,假如他不是所谓“尖子生”,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记者在行文中将学生冠以“尖子生”称号,看似褒扬,殊不知这样的定位很容易让当事人产生更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形成适得其反的传播效果。
由此可见,即使是一篇很好的新闻报道,如果记者、编辑不能真正具有一种平等意识,很容易在新闻报道文本中出现等级差别或者职业歧视等观念性偏差,而这些观念性偏差的背后,隐含着记者、编辑心理背景方面不同程度的缺陷。还有一些树立好典型的新闻报道,本意是促进风气的好转和社会的进步,但是因作者选取的新闻事件不当,或用陈旧的思想意识演绎新闻事件,不仅削弱了传播效果,还可能对受众形成误导,带来新闻传播的负面社会效应。例如,对“官本位”思想的认可,对“弱势群体”等不同报道对象的不同态度以及偏激措辞的运用等等。
3.浮躁心态所引起的不健康新闻报道危害新闻诚信
我国现阶段社会转型期的浮躁心态,以极强的渗透力影响到当今社会的每一个群体,记者当然也无法逃避。这种日益严重的浮躁心态表现在新闻传播中,便是新闻炒作、虚假新闻甚至有意制造新闻等问题的频频出现。例如,新闻标题的哗众取宠、报道内容的庸俗猎奇、语言文字的血腥暴力、钱权交易下职业道德丧失等等,这些已经严重伤害到传媒公信力。即使是在正常的新闻活动中,记者也常常面对新闻采访与职业道德如何选择的两难境地。尤其是对突发性新闻的报道,一些记者为了“抢新闻”或制造轰动效应,往往忽略了事件中最需要保护的受害者及其亲属的感受,甚至无视他们的痛苦,毫无顾忌地对其进行强行采访、拍摄,从而有意无意地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伤害。当然,也有记者为此感到不安,但是他们更多的是在犹豫困惑中完成采访任务而不是或不能选择退出。环境的浮躁影响记者的心态,处于浮躁环境与浮躁心态中的新闻记者,很难在“抢新闻”的职业竞争中保持“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理状态,从而危及新闻职业道德精神。
当下社会的复杂现实考验着记者的人格素质,而现代传媒的特殊性质使记者成为拥有公共话语权的社会代言人。“民众的意见是围绕着某一争论点,在包括大规模信息交流媒介在内的信息交流媒介首先发表了‘典型意见’之后,受其启发而产生的。因此,对报纸的报道来说,某一事实发生后报纸怎样发表‘典型意见’,就显得非常重要。这里,对某一事实的报道方法,或典型意见的解说和评论都有其相应的重要性。”从舆论导向的角度来认识,新闻报道必然承担着对社会公德、人文关怀、精神建设等思想主流的引领倡导作用。或者说,社会公德、人文关怀意识的深入人心,需要每一位新闻工作者以良好的人格素质将其渗透在每一篇新闻报道中得以广泛传播。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如果记者的新闻报道对社会公共道德、社会人文关怀意识有所损伤的话,记者首先维护的应当是社会道义而不仅仅是新闻报道。在业界竞争激烈的今天,要真正维护这一道德底线,记者内在心理品质力量支撑具有举足轻重的决定性作用。
(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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