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贤实习生刘超)按照城市供用热有关规定,私自安装、拆卸、改装或者毁坏供热设施,擅自扩大用热面积,在供热设施上安装取水装置等行为,要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
条例规定,因用热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擅自加装散热器和扩大用热面积,在供热设施上安装取水装置,排放和取用供热管道内的热水等原因,造成用热户室内温度达不到温度标准的,由用热户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