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指导全党、全国今后一个阶段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公布了。这一重要文件包含有相当多的新精神,学习、理解好这一文件,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是当务之急,尤其是直接有关建设和谐文化、新闻媒体和舆论导向方面的论述,更应该认真领会。 由于新闻传播的特殊角色,本身是一个产业,存在着如何和谐发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新闻传媒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者。新闻工作者首先要把握和贯彻《决定》的精神,在自己身体力行的同时,面向公众作好宣传工作,为建设和谐文化、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尽力。
以德治国重塑道德
《决定》对道德建设给予相当多的笔墨,明确指出“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是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之一,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并强调要“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伦理道德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支柱,在约束规范民众的行为时,法律与道德共同发生效力。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不健全的社会固然可怕,没有道德或出现道德危机的社会同样可怕。
在法制社会,因为道德失范并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乱纪,所以也就不能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予以惩处。事实上,无论古今中外,真正对道德规范起到监督与维系作用的,是舆论,而在今天,新闻传媒是形成舆论的重要力量。因此,《决定》明确指出:“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可以说,《决定》非常明确地指明了下一阶段舆论宣传任务重点之一是道德建设,这与前一时期的“八荣八耻”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分开
文化体制改革目前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再次强化了这一信号:“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对于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在内的文化业来说,身份或性质是事业还是企业,可绝对不是个简单的名份问题,而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
因为长期以来事业、企业不分,出现了所谓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等等变通与尝试探索,虽然总体而言还是有所发展,但是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同时,积弊日益严重,特别是在网络与通信技术革命的冲击下,在开放的世界范围的竞争下,中国文化面临严峻形势,改革时不我待。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划分,实质是为文化领域的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各自划定了范围,各司其职。事实上,由于过去中国是政府包办包管文化,现在文化产业的提出,是明确表示将缩小或减小文化事业的规模,把那些不必由政府来管、即使管了客观效果也并不好的文化单位剥离出去,交给市场。从字面上理解,文化事业单位的分配改革,意味着在精简队伍之后会有相应的收入增加。
非公有资本与国际竞争力
《决定》有两处文字值得关心商机的市场人士深入体味:“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
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换成更通俗的话,就是允许甚至鼓励私人从事文化产业包括新闻出版业的某些领域,显然,这是一项大势所趋的突破,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十几年前就已经进入中国文化市场大门的西方传媒集团,如默多克的新闻集团,如今终于等来了曙光。而更多的民营资本或有志于文化产业的个人创业者,也久已跃跃欲试,现在也等来了发令枪声响起。
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是参与文化产品国际竞争的必备先决条件,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市场所占的份额与处境,是与中国经济、政治、军事在世界上所占的份额与处境不般配的,从现实出发,文化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个性化的创作与创新,而这显然更适合非公有资本。而在发达国家几乎没有由政府主导文化的情况,以影视业第一大国美国为例,好莱坞与百老汇就都没有官办的企业,大片也都是私人投资。所以,若想真正在国际文化市场有足够的竞争力,就必须要发展非公有资本文化产业。
社情民意与舆论监督
和谐的基础是沟通,无法想像一个社会在信息传播交流不畅的情况下,能够做到和谐。在《决定》中,在不同的章节、从不同的角度多次着重论述了社情民意与舆论监督,其中有很多是具体的方向与任务:“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要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使各类新兴媒体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领会和消化这几处彼此相关联的段落,其中包含几方面的精神:
1.对网络与新兴媒体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的传播媒介都是近些年的新生事物,过去在中共中央关于新闻传播工作的文件中,一般都是强调报纸、广播电视与出版的重要性,此次《决定》对网络反复强调,表明观念和政策的与时俱进。在政务公开以及应急信息平台两方面,其实也涉及网络媒体。新的传播技术对人类社会生活产生了革命性影响,因此,必须正视网络的存在并发挥其积极作用。由于互联网的实践,人们对于新兴媒体不再抱以怀疑或轻视的态度,而是更为开放、更为着眼长远。据分析,很可能用不了多长时间,手机这种信息终端就将在效力上远远超过报纸甚至电视。
2.表达渠道要多元化。一个社会社情民意的传播越畅通无阻,就越和谐稳定。因此,《决定》要求加强表达渠道的建设,这既包括人际传播,亦即接待、信访等形式,也包括大众传媒的多元化,因此媒体品种越多,信息渠道也就越多,能够代表的群众利益诉求也就越多。过于集中甚至接近垄断的媒体,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不利的。中国是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而中国的报刊品种与数量却不是世界第一,即使不按人均品种与数量的标准,而是按绝对品种与数量,中国也远远落后于很多国家。可以说,人民群众需要更多的报刊,而创办经营更多的报刊无论是技术上还是人才、市场上都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从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出发,新闻出版业有望在品种与市场规模上迎来一个更大的发展。
3.防治腐败需要舆论监督。在政治学中,腐败的成因主要是缺乏监督,这已经是常识。《决定》里指出要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从而提高实效。而大众传媒本来就是行之有效的监督工具。在过去一段时间,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被弱化,这也是腐败分子之所以更加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决定》的精神,“各方面监督”当然包括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而新闻界近年来事实上在努力实践的多媒体协同报道、中央和地方媒体联合报道,以及“异地监督”等,都是非常奏效的“合力”,理应坚持下去。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