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3日电进入供暖期,供热质量和供热缴费成为投诉焦点问题。《生活报》今天刊发消息称,若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单位不为其报销热费,居民可申请劳动仲裁。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联络部副部长王金涛介绍,按照有关供热规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分男女,只要是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就有享受热费报销的权利。 单位不给报销热费的做法是错误的,不给女职工报销热费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在哪儿工作就应该在哪儿报销热费,如果工作单位不给报销热费,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此种情况为劳动争议范畴,居民可到哈市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获取应有权利。作者:来源:东北网-生活报编辑: 吕博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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