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章红艳“炮轰”“女子十二乐坊”演出公然作假的消息被刊登后,“女子十二乐坊”掌门人王晓京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向章红艳及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索赔50万元。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章红艳的代理人表示,王晓京和世纪星碟公司均不是本案适合的原告,章红艳从未在采访中提及二原告的名字;章红艳当时只是被动接受采访,并没有同意媒体刊登该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构成侵权,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浙江《今日早报》答辩表示,由于王晓京和世纪星碟公司的诉讼请求不同,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两者不应该作为共同原告。
浙江《今日早报》同时称,两原告并不是本案适合的主体,由于名誉权是一种身份权,因此即使认为存在侵权,也应该由“女子十二乐坊”提起诉讼;《今日早报》报道只是客观阐述章红艳的说法,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而原告并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章红艳的说法明显失实。
另外两被告今日早报有限公司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答辩表示,《今日早报》直接隶属于《浙江日报》,两家公司与其无关,不应该成为本案的被告。
从庭审中记者了解到,章红艳曾经是“女子十二乐坊”乐队成员的老师。章红艳的代理人认为,章红艳发表假演的言论也是对弟子的一种规劝。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正在进行举证质证。
案情回放
2004年8月16日,浙江《今日早报》刊登了题为《“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一文。
文中称:章红艳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女子十二乐坊”在演奏会上公然作假,乐器演奏声并非来自她们的亲手弹奏,而是来自幕后的音乐磁带或CD。甚至在同一时间,“女子十二乐坊”也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演出。
王晓京及世纪星碟公司认为这篇报道失实,章红艳等构成了名誉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