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费“黑车”乱跑,你们咋不管
时间:11月9日上午
地点:桂林交通征费稽查处会议室
提问者:
汤瑞清 市纠风办副主任
赵日团 市纠风办检查员
严慕荣 市纠风办政风行风热线组组长
高剑佩 市纠风办专项治理组组长
李 铁 市纠风办专项治理组副组长
梁敏力 政风行风评议员
回答者:
张斯悦桂林交通征费稽查处主任
蓝状林桂林交通征费稽查处党总支书记
桂林交通征费稽查处及下属单位领导10多人
养路费为何仍在征收
问:1998年1月1日实施的《公路法》,要求以燃油附加费取代养路费,为什么桂林还在违法征收养路费?私家车上路少,为何却要交同等的养路费?
答: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来替代养路费。 1999年,全国人大又对《公路法》进行了修订,第36条第1款明确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2000年初,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计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各地仍应严格执行现有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桂政发[1993]6号)规定,养路费是按照车辆的计征吨位按月征收,而不是按车辆行驶里程征收。
问:有市民说我从灌阳到桂林的路上经过5个收费站,每个站都交了费,这与每月交的养路费不是被重复收费了吗?
答:公路养路费与公路通行费是两个不同的费种。征收的对象都是行驶公路的机动车辆,收取的费用都全额上缴自治区财政,但是,公路养路费由征稽机构负责按照车辆的计征吨位按月征收,用于公路的建设和养护;通行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路收费站负责按照车辆的通行次数征收,用于偿还公路建设的贷款。
征费以什么为标准
问:福田小货车的载重标值为0.5吨,要交1.5吨的养路费,而延龙小货车却是按0.5吨收费,征稽人员不给文件看,也没有电脑可查。那么你们是按什么标准收费的?
答:征稽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和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审批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陆续发布公告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来核定机动车辆的计征吨位。今后,我们注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政策公开、信息共享,让征费工作更透明,更利于车主和社会的监督。
问:客车、旅游车也按吨位来收养路费,比如,19座按2吨计,相当于每个乘客的体重100多公斤,这合乎实际吗?
答:公路养路费的计征吨位是按照《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来核定的。客车比照同类型货车底盘标记装载质量为征费标准计量;无同类型货车比照的,按其核定乘员人数(不包括驾驶员)折合装载质量核定征费计量标准,每10人折合1吨,5人及不足5人者折合半吨,6人及6人以上不足10人者折合1吨。
问:养路费按每月上、中、下旬来收,我9号新车入户去交养路费,却要交整个上旬的养路费,这太不合理了,能不能按实际天数来收呢?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新增车辆从入户之日起计征养路费。当月9日前入户的,按月费额全额征收;当月10日至19日入户的,按月费额的三分之二征收;当月20日至25日入户的,按月费额的三分之一征收;当月26日以后入户的,按月费额的四分之一征收。
征稽人员为何不穿制服执法
问:11月8日上午,我们到桂北交通征稽所暗访时,为什么大厅里只有两个女工作人员在值班,其中一人没有穿制服?
答:我处年人均征费额260多万元,人少手,往往是一人多岗。比如,桂北交通征稽所现有征稽人员9人,负责叠彩区、秀峰区所有汽车的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货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管理,辖区车辆9000多台,年征费额超过3600万元。每月5日至25日,缴费高峰期过后,我们就组织人员上门催缴和上路稽查。桂北所那名女工作人员正处于哺乳期,按着装规定可穿便服。
问:征稽所中午休息两个半小时,节假日也休息,这是不是给下班后才有时间来缴费的车主带来不便呢?
答:虽然,我们实行8小时日工作制,但为了便于车主缴费,在征费大厅公布了预约缴费电话。在午休时间、节假日期间,急于缴费的车主可拨打电话进行预约缴费。
交通规费是否跟个人利益挂钩
问:根据有关法规,只有交警才能拦截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你们怎么能上路拦车?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征收机构可在依法设置的征费稽查站或者车站、码头、货场、停车场、货物和旅客集散地等,对车主缴纳交通规费情况进行检查。征收机构应当加强交通规费的源头管理,以跟踪稽查为主,经常对车主缴纳规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们一般不在交通要道上追拦车辆。
问:上路查车处罚违规车辆,处罚是否跟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挂钩?
答:交通规费全额上缴自治区财政。交通规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银行设有规费专户,征收的交通规费必须存入规费专户,征稽部门只能存入、上解而无权取出,并且还有“日清月结”等严格的财务内控制度。对违规车辆的罚没收入实行罚缴分离,罚款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机构将款项存入财政专户。
为什么还有很多“黑车”在跑
问:现在,街上还跑着一些套牌无证车辆,长期欠费,为何不采取措施?
答:我们征稽机构历来坚持严厉打击套牌无证、不交规费行驶的车辆,只要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都进行了查处,补征交通规费,并处以补征交通规费金额1至3倍的罚款。今年1月至10月,我处共查处套牌无证的违规车辆195台,补征交通规费14.52万元。
问:一到晚上,城区各主要出口甚至中山路便有汽车非法营运,为何不向他们征收交通规费?
答: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能是征收交通规费,并对偷、逃、欠费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因此,我们只能对改变使用性质进行非法营运的违章车辆补征交通规费,也经常与公路运管部门开展联合治理活动,但由于乘员不配合、取证困难等原因,治理的效果目前还不够明显。我们希望守法车主及其他群众,积极举报,并配合我们调查取证,使桂林运输市场在公平、公正的秩序下健康发展。
问:一些假军车上路搞营运,逃避各种税费,压价揽活,扰乱运输市场,存在安全隐患,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你们敢不敢管?
答:这是一个需要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才能根治的社会问题,我们也在尽力而为。今年,我们一共查处了46辆假军车,补征交通规费11.4万元。最近,中央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盗窃、伪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的通知》,相信假冒军车会受到更严厉的打击。
谁来监管你们
问:你们是自治区交通厅的直管单位,在桂林会不会有失约束呢?
答:我处是隶属于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交通征费稽查局)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历年来我们的党总支一直接受着地方党委的直接领导,我们的执法工作也在市人大、政协及广大市民的监督之下。同时,我们所有车辆的缴费和票据使用情况都录入全区联网电脑,全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控之中。今年1至10月,我们处理违章车辆6044台,追补的交通规费737.62万元,而没有一例有关贪赃枉法、违法违纪举报和有效投诉。今后,市民可以继续通过3835098、966322向我们咨询投诉,欢迎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