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印发《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强调采集原料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供血浆证》核对和身份识别,原料血浆采集编号在一年内不得重复使用。
规范强调,单采血浆站在接待初次申请供血浆者时,必须要求出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近期照片。
该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颁布前已取得单采血浆站执业许可证的,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达到规范的要求。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