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冀保珍)“我们都70多岁了,希望像其他城市的老年人一样,能够免费乘坐公交车,享受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昨日,邢台市的郭老先生把当地许多老年人的企盼告诉了记者,并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记者了解到,2005年7月1日《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出台,办法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但这一规定在邢台市并没有得到实施。
带着郭老先生的企盼,记者找到了邢台市公交总公司。该公司张建国总经理告诉记者,邢台一直没有执行此规定,主要是政府的专项补贴没有到位。
《河北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各地要建立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补贴制度和公共交通财政补偿制度。对因公交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年人持月票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当地政府应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公交公司是企业,如果政府在经济补偿上落实不到位的话,企业很难承受这部分经济亏损,我们也希望上级的政策能早日落实”,张总经理说。
记者从邢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目前邢台市桥东、桥西、高开区,70岁以上的老人共有1.8万人。老龄委的张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不少老年人关于乘车问题的反映,已于今年6月份同城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过沟通协调,但是由于部门之间就这一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搁浅了。
张主任还说,老年人乘车是个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作为企业考虑经济负担和社会风险是无可厚非的,但在经济补偿上的标准尚未确定,最好是按照乘车人(次)数来计算经济补偿,但这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协商,拿出合理的建议,最后形成可行性报告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如何执行。
邢台市财政局公交科李科长告诉记者,这件事情财政部门也很重视,也希望上级的政策能尽快落实,关心老年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有些细节问题还需要各部门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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