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福俊)昨日上午,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到2010年的5年内,国家将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建设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并将加大对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按照相关规划,“十一五”期间中央将投入140亿元发展职业教育(包括中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用来支持职业院校贫困学生。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高等职业技术院校1100多所。国家将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按照预审申报、评审立项、验收挂牌的操作程序,分年度、分步骤选定100所示范院校。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选择没有级别和地域的限制,民办高职院校也可以参加“竞选”。只要符合条件,先由省里选拔、推荐上来,再由中央进行答辩、评审。但入选示范院校的基本条件须五方面“领先”。即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和社会服务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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