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严俨通讯员潘步高)记者昨天从苏州市物价局了解到,2006年苏州市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1427种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以确定,并通过网站予以对外公布。规定从11月20日起执行。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自2006年11月20日起在苏州市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范围内执行,执行至下次重新公布为止。
另外,本次公布品种的未列剂型规格,由各市、区物价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作价办法和药品差比价作价规定,及时制定公布这类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并报物价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