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天津某歌厅结识了一名歌厅小姐后,不断炫耀自己“有钱”。歌厅小姐来京后遂和同伴一起找了3人,将该男子约到住处进行抢劫。目前5嫌疑人已被刑拘。
小姐“相约”有诈
据丰台警方介绍,10月27日,姚某接到了半年前在天津某歌厅相识的小姐李某的电话。 李某称当天是她的生日,邀请姚某晚上来其在丰台明春苑某小区的暂住处一起庆生,并告诉姚某当晚不用回去了。“我听了心里直痒痒,下午5点就过去了。”姚某向民警介绍,寒暄一阵后,两人正要上床发生关系,门口突然出现了三名男子,其中两人持刀,另一人上去就将姚某踢到床下,随即就听到了李某挨耳光的声音。
那名男子称,李某是其女朋友,让姚某赔偿损失,随后抢走了姚某随身携带的现金1410元、三星6608型手机、金戒指和身份证,让其第二天下午5点再拿1000元赎回钱物。姚某随即以遭到敲诈为由向宣武警方报了案。由于案发地在丰台区,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宣武警方将案件移交给了丰台警方。
炫耀“有钱”遭敲诈
据丰台警方介绍,他们赶到该小区后,发现案发现场空无一人。随后,民警将李某等5人堵在了一个网吧里。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中的女青年周某与事主姚某于一年前在天津某酒吧相识,而周某对外称姓李,当时姚某自称在京做大买卖,手上有很多钱。于是当周某来京后,就告诉了姚某其在丰台的暂住地,周某正与另一女嫌疑人王某合伙租房,此后姚某经常来此处。
此间,姚某还是宣称自己很有钱,但又对周某和王某表现得非常吝啬。时间长了,周某和王某对于姚某是否真的有钱产生了怀疑,后悔不该对姚某这么主动。所以两人找来3名男青年,决定对姚某实施敲诈。就这样,周某将姚某约到暂住地,王某躲在小区周围,当发现姚某到后,就通知3名男青年,对姚某实施敲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