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4 7:29:28 晨报讯(记者于胜海)昨天开始,辽宁省大连交通征稽局在大连正式启动治理欠缴公路养路费车辆专项行动。12月10日前,对主动办理缴纳公路养路费注册登记入籍手续或主动缴纳欠费的,免收滞纳金和罚款。
大连市交通征稽局负责人表示,初步统计,大连欠费车辆约1万余台,欠费金额数百万元。以往只是对欠缴养路费产生的滞纳金实行减免,像这样全部免除滞纳金和罚款还是第一次。
对于欠缴养路费的用户来说,欠缴所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是他们有意脱逃养路费的根本原因之一,这次大连出台这样一个政策,能够让以前欠缴费用较多的用户有机会补救。为此,交通征稽部门在各分局设立专门窗口办理,需要办理的车主,只需到车籍所在地分局办理即可。
这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2007年1月31日。按照省征稽部门的要求,12月10日之后各地征稽部门将开始对欠缴养路费的车辆进行“严打”,对不缴纳欠费的车辆将按照上限进行处罚,拖欠、偷逃公路养路费性质严重并拒不接受处理的,交通征稽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拍卖暂扣车辆。
除征缴欠费外,外挂车辆在12月10日前办理回转也可享受优惠政策,对主动转回缴费的外挂货车,实行1年按8个月包缴征费;对暂时不能转回但主动在辽宁省缴费的外挂车实行1年按照9个月包缴征费;对主动缴纳欠费的包缴车辆,按照原包缴比例征收。
交通征稽部门提醒欠费车主,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要错过治理期间的有利政策,主动办理纳费手续,主动清缴欠费。同时,公布咨询电话84255503、84255512、84255520;举报欠费车辆电话84255511、86886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