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胡继权通讯员黄锐)武汉市实施“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新政明日将满一月。记者昨从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这一深受购房者欢迎的新政策推行起来仍存在两大阻碍。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从今年10月1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提高5万元,新房和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分别为30万元和25万元;在职职工可贷款期限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
新政实施一月以来,我市已有部分市民成功获得最高30万元的公积金住房贷款。不过,目前仍有不少市民无法享受到新政带来的好处。
在武汉某石化单位工作的刘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她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仅60余元,因此能够获得的贷款额度较小,但她老公在铁路部门工作,缴存额度较高,询问能否将双方缴存的公积金合并申请贷款。
对此,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表示,目前湖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等三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已实现“全市通贷”,即夫妻双方不论在哪一个机构缴存公积金,只要凭缴存证明和未贷款证明,都可按“新政”到三家中的任意一家申请贷款。但是,目前铁路部门公积金实行的是系统内单独管理,尚未与地方公积金系统连通,因此刘女士只能向其中一方申请贷款,且只能按“夫妻双方仅有一人缴纳公积金”的标准审批贷款额度。
此外,曾有30余位市民向记者反映,部分楼盘仍不提供公积金贷款服务,市民只能选择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
对此,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强制开发商“必须提供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法规,但已向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希望保障缴纳了公积金的市民能有贷款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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