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制网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滑力加 李旭曹静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公诉部门密切配合,开始在刑事诉讼中注意保护国家财产。目前,已有3起刑事案件依照有关规定由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为保证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最近,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制定的《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关于因国家、集体财产遭到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和被告单位的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且被侵害主体明确,且又怠于行使权利;或其犯罪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可向被告人和被告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为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公诉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告人和被告单位的犯罪行为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的,应及时通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