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亭11月13日电(记者陈新)保亭去年农村低保对象662户2217人,今年初农村低保对象为477户1567人,一年时间里保亭有100多户700多个低保对象收入超过标准退出低保。
保亭加茂镇农民老黄一家就是今年走出困境、退出低保的家庭。 过去老黄一家7口人生活就靠家里种植的100株橡胶维生,人均收入只有50元,离保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元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当地民政部门将其列为低保家庭,按月发放最低保障金。今年橡胶价格上涨,老黄家人均收入由原来的50元增加到80多元。所以今年民政部门停止给黄先生一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据了解,每年有许多低保对象在政府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家庭收入增加了并且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部分人就不能再享受低保。象黄先生这类情况退保的大约占到保亭停保对象的70%。
而像三无人员、因残、因病、单亲的特困家庭因为其特殊原因,无法增加收入,一直为低保对象。保亭大本村委会的农民花才连今年41岁,双脚残疾,家里有一个小孩长期生病,其母亲年老多病,其姐姐患了侏儒症,全家生活只靠妻子一人种田维持,无其它经济收入。今年,政府将花才连家纳入低保,全家人月受保额为200元。
据介绍,保亭是海南最先试点农村低保制度的县。总人口1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8.14万人,达到总的应保人数为1597户5523人,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6.7%。至目前为此,该县已发放农村低保金152.15万元,月人均补差标准为31.4元。
此外,该县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制定适时的“经济收入分类测算标准”,对低保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施保管理。如三无人员,属A类保障对象,给予全额补差(每人每月60元);因残、因病、单亲的特困家庭,属B保障对象,给予在原补差基础上浮动20%(每人每月50-40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