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三部门叫停交通部门搭车收费
法制网贵阳11月13日电记者杨通河交警部门寄送机动车“违法处理通知书”,邮寄费要由驾驶员承担?贵州省物价部门日前联合该省财政厅、公安厅正式行文,叫停了该省交通管理部门这种搭车收费现象。
来自贵州省物价局的消息说,近一段时间以来,该省物价部门不断接到机动车驾驶员举报,某些交通管理部门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证据后,强制当事人交纳十元至几十元的违法处理通知书寄递费。这不但增加了机动车驾驶员的负担,而且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贵州省物价局要求该省各交警支队(大队)要严格依法行政,不得擅自将执法成本转嫁给违法当事人,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中除要求当事人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处理外,不得向违法人直接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违者将被物价部门以乱收费查处。(责任编辑: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