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高11月13日电(见习记者林书喜)临高县多文镇中平街的符先生在建房时,因门前的绿化树的树枝过于茂密,妨碍施工,他便把树枝砍掉。临高县城建监察大队对他处以罚款300元,但符先生还是感到很郁闷。
符先生的女儿告诉记者,大约是在1998年,多文镇政府号召多文墟临街居民家出钱种,一棵50元。 当时她的父亲出了100元在自家门种了两棵树。不久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两棵树死了。她的父亲又买来一棵重种。今年9月,她家把瓦房拆掉,准备建三层楼房,由于门前的树枝长过高,会打到第二层的玻璃窗,也影响到旁边邻居家。于是,11月3日,父亲便把树枝砍掉。这时,多文城监中队的队员出现在她家里,以其父亲未经同意擅自砍伐绿化树为由,罚款1000元。符先生说,这种棵树是他种的,另外他只是砍掉树枝,以保护玻璃窗,为什么要罚款?但对方最终交了300元罚款。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多文镇委书记王友。王书记说,临街的树属于绿化树,居民不能擅自砍伐,如果因为树枝阻碍施工或是影响到房子,可以向城监部门申请砍伐或是要求城监部门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