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等多家部门近日出台《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通知指出,所有学校必须按照通知规定减免符合要求的农村学生学杂费用,并要求各学校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到物价部门更换《收费许可证》,做到示证收费,收费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同时,所有学校须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在校园固定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批准机关文号)、计费单位、投诉电话(12358)及收费减免政策等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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