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14日讯
(记者光明)“分散在全市各个角落的拍卖中介机构隐性交易土地,一些划拨土地也在自发交易……”昨天下午,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曾经一度分散、隐性的土地交易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海口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5日第十三届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12月3日起施行。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多头供地隐性交易,土地交易不受政府供地计划的限制,政府的“宏观调控之手”发挥不了作用,甚至成为被动的“用地手续办理者”。据介绍,目前在海口多头供地现象比较突出,如部分国有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处置土地资产,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变卖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拍卖等中介机构也在搞隐性交易……据统计,仅2004年前我市划拨土地非法入市就达471宗,面积15.3公顷。土地审批过乱,管理无序,多头审批,多头供应,多个出口,造成国有土地的流失。
根据相关规定,市政府将设立土地交易市场,作为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专门场所。据介绍,这一专门的土地交易市场初步决定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一楼大厅。设立后海口所有土地交易行为必须在这里交易,交易行为包括招拍挂牌和协议交易等方式。据介绍,符合规定的8类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应当进入有形土地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如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土地在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或公司经批准,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合作开发或抵偿债务的;经政府批准出售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联营合作开发或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处置停缓建工程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变卖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的;为实现抵押权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采取协议转让等方式的,也要到交易市场办理备案等手续。
据了解,进入专门的土地交易市场,土地交易将更安全,信息更充分,交易成本将更低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交易主体进入土地交易市场后,土地交易市场首先将扮演好土地交易的“商检员”角色。土地交易权利复杂,交易数额巨大,大多数交易者是非经常参与的,因此土地交易市场就需要发挥“商检站”的作用,防止交易土地的“假冒伪劣”。同时扮演好“信息员”角色。过去由于不重视信息制度的建设,存在着有的地没人用,有的人没地用。土地交易市场将替政府担起这个义务来,扮演信息“集散地”的角色,并帮助政府机关对不法行为予以甄别,维护交易者合法利益,为交易双方提供周到服务。(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