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慧娟通讯员陈志明)“是我一时糊涂打错人了。”在法庭上,被告人企图以此开脱自己暴力抗拒民警抓捕的违法行为。昨日,记者从西夏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以暴力方式阻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的被告人张某、闫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拘役5个月。
6月12日18时许,出租车司机仲某向银川市公安局交通分局治安派出所报案,称他雇用的司机驾驶出租车行至宁夏司法学校路口时,被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围堵。接警后,值班民警带领两名实习民警到达现场,在抓捕被告人张某时,遭到其抗拒。其间,被告人闫某突然冲上来撕扯两名实习民警,被告人张某乘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两名实习民警捅伤。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以打错人为由,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法庭认为二被告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做出了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