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就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答记者问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以更好地支持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的发展,促进我国石油替代。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日前就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实施财税扶持政策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的重要意义?此次专门出台相关财税扶持政策有何考虑?
答: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对于替代化石能源、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缓解石油紧张。我国富煤少油,石油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石油对外依存度较高。缓解石油紧张,保障国家石油安全,除了要鼓励节约外,还要积极发展石油替代产品,满足合理的消费需求,有效“开源”。从目前的技术状况看,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是石油替代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有利于丰富粮食等农产品转化渠道,有效保护粮价,有利于利用荒山等未利用土地扩大甜高粱等能源农作物种植,拓展农业生产发展空间。三是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具有极佳的环境生态效应。
世界各国对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都普遍给予支持,例如欧盟和美国通过免税的方式支持生物能源发展,支持力度很大。从长远来看,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等石油替代品的发展要依靠市场,立足于提高自身竞争力。在发展初期,还面临着生产成本高、市场风险大、原料落实困难、关键技术瓶颈等制约因素。因此,对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实施财税扶持将有助于突破各项制约因素,大大加快其发展进程。
问:请您介绍一下国家对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总体来讲,要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建立财税政策保障机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针对目前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存在的问题,国家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予以扶持:
一是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实施弹性亏损补贴。
为化解石油价格变动的风险,为市场主体创造稳定的市场预期,将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与弹性亏损补贴机制。当石油价格高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底价时,国家不予亏损补贴,企业应当建立风险基金,当石油价格低于保底价时,先由企业用风险基金以盈补亏。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将适时启动弹性亏损补贴机制,对生产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二是原料基地补助。
保障原料供给是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的前提。国家鼓励开发冬闲田、盐碱地、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原料基地。开发原料基地,首先要与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项目相结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以“公司+农户”方式经营的龙头企业,国家将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示范补助。
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的发展最终要靠技术进步。国家鼓励纤维素乙醇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产业化示范,以增加技术储备,对示范企业予以适当补助。
四是税收优惠。
对确实需要扶持的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生产企业,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强相关企业竞争力。
问:请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国家将如何选择确定扶持对象?
答: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涉及面较广,必须稳步推进,因此将严格限定支持范围,不搞“遍地开花”。一是重点支持直接替代石油的生物能源及生物化工产业,包括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二是坚持公平竞争。由专家对相关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资产财务状况等进行论证与评审。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效率高、补贴少的企业作为扶持对象。三是集中资金支持少量的优势企业,不撒“胡椒面”,抓出实效。(孙勇)
财政部10日宣布,我国将对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产业实施财税扶持政策,今后将按照市场机制要求,建立财税政策保障机制,采取四大基本措施支持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产业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11月10日表示,中国人多地少,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一定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稳步推进。当粮食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时,国家有计划地拿出一部分粮食加工转化为生物能源,将有助于平衡粮食供求,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