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周刊报道
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今年9月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被刑拘,继而被批捕。一个半月后,彭水县政法机关无罪释放秦中飞。这件错案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楚天都市报10月27日23版曾作报道)。 记者调查发现,在“换届敏感症”之下,当地政法机关滥用公权,引发了这起错案;同时暴露出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上,一些地方政府在“依法执政”机制上仍有较大欠缺。
来自“换届敏感症”的选择
据彭水县公安局长周明光介绍,8月31日,民警发现了8月15日秦中飞所写《沁园春彭水》短信,其中有指代原县委书记马平、县委书记蓝庆华、县长周伟的内容。当时,县委领导认为目前是换届敏感期,有些人可能要“跳出来”,为防止事态扩大,同意对此事展开调查。当天,民警搜查了秦中飞的办公室,并没收其手机。9月1日,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将秦拘留。蓝庆华是博士,周伟是硕士,许多人想不通他们会制造如此荒唐的“文字狱”。记者发现,“换届敏感症”是他们批准调查秦中飞的主要动机。蓝庆华在彭水当了6年县委书记,周伟也在彭水工作5年,明年初彭水县领导层将换届。而9月10日,上级干部考察组要进驻彭水县,如果这当口出乱子,可能影响其政绩评价,因此他们欲借处理“彭水诗案”,化解不良影响。蓝庆华说,他任彭水县委书记前,这个县15年换了8任书记,他干的时间最长。6年来,彭水县掀起了反腐风暴,先后多名领导干部落马。由于得罪人多,彭水县告状信特别多,环境不宽松,蓝庆华几乎每年都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县政法机关不该有的越界
有了县里领导的批准后,彭水县政法机关一再越界,制造了一起错案。彭水县公安局在传讯40余人后依然证据不足、事实不准的情况下,非要给秦中飞治罪。9月7日,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上报县检察院。10日,县检察院予以批捕。29日,秦中飞被批准取保候审。10月24日,县公安局承认诽谤案属于错案,向秦中飞道歉。秦中飞的律师李纲认为,秦的词反映的都是彭水县客观存在的一些现实,短信传播人数仅数十人,根本不该立案。况且,刑法规定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岂能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明光承认,公安机关是抱着一种“老汉儿(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管”的心理办案的。作为公诉案件,公安局没有把握住立案、报批捕等几个关键环节。另外,此案如此敏感,县公安局却没有向重庆市公安局请示,在县主要领导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报给检察院。彭水县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孟德华说,“彭水诗案”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县委县政府没有干预办案,蓝庆华和周伟也没有给他授意过。蓝庆华和周伟也说,他们一直没有过问此案。周伟告诉记者,8月31日,他在重庆开会期间获悉“诗案”情况。9月1日下午,他到县公安局要求依法办事,对秦应以教育为主。他认为,县法院本来在9月26日已明确这是个错案,但分管领导依然不转弯,以致10月中旬他们接受广东媒体采访时,还坚持说秦中飞有罪,此案说明彭水县政法机关办案水平低。
为何容不下群众“诤言”
“彭水诗案”发生后,在县城街头,几乎每个受访群众都认为,县领导动用国家公器打压秦中飞,是压制民间舆论的荒唐之举。调查中,彭水县一些领导至今仍认为秦中飞有问题。有的领导说,秦写这首词肯定没有犯罪,但词的内容是错误的。公安机关这次没有抓到他在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罪证,是因为侦查能力不足。但记者采访群众发现,引起公愤的不是秦中飞,而是办错案的人。秦中飞说,那首词写的都是大家经常在一起议论的事情,并非他个人观点。据记者调查,该词涉及的负面现象都有根据。很多群众认为,县领导本该把这当成促进工作的诤言,却反其道而行之,这是民主法治时代粗暴压制言论自由的大倒退。彭水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干部说,县领导应该学会和老百姓多交流、多沟通,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和教育,用公权粗暴对待民意,既违反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央精神,也是政治弱智。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认为,此事件反映出部分基层政府领导干部没有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的态度,抛弃了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