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召开的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06年年会上,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同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刘法合同志,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同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同志,深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国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来自全国高校的专家、政法工作者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据悉,这是中国法学会第六次专题研讨董必武法学思想。
任建新同志强调,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不久,我们研究董必武的民主法治思想,就是要着重研究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传承和发展,研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把董必武的民主法治思想发扬光大,如何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在促进、保障、实现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梁国聚同志介绍了广东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他说,董必武同志是深受全国人民尊敬和爱戴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和法学家,是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为建立新中国人民司法制度提出了许多开创性的精辟见解,为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对我们做好新时期司法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吕伯涛院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广东审判工作情况。去年,全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723694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294.27亿元,执结标的额405.52亿元,分别约占全国法院的十一分之一、六分之一和八分之一。全省法官人均结案75.48件,比全国高出33.83件。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663670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708.57亿元。吕伯涛院长要求,全省法院要服务服从于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和战略目标,努力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为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吕伯涛指出,董老的政治法律思想,是形成科学完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渊源之一,一是必须有法可依,法制不完备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二是有法必依,凡属已有明文规定的,必须确切地执行,按照规定办事。有法不依,比起无法可依,问题比较严重,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如果不守法,问题就更加严重,依法办事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董老的这些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吕伯涛号召:让我们在缅怀董老及其他对共和国的人民司法事业作出过杰出贡献的领导者和建设者的同时,进一步加倍努力,以实际行动谱写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的新篇章。
出席本次年会的还有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怀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玉成,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维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深圳市政协副主席余晖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等领导同志。研讨会将持续两天,代表们将就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董必武的人民法律观、法治理念在当代中国的实践、董老人民司法思想与建立小额诉讼制度的改革、董老法治思想对推进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启示、关于废除六法全书的若干问题等一系列重大历史、现实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和充分讨论,通过研讨,弘扬董必武法学思想,推进当代司法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