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林立 报道
昨日,江苏商报获悉,南京KTV协会定于本周前往上海,观摩上海方面如何针对KTV进行收费。这也是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布KTV收费办法以来,南京方面做出的最新动作。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表明南京将借鉴上海经验,然后商定南京具体收费标准。
日前,国家版权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基本标准为每天12元/包房,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按目前的安排,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将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再逐步推进。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作为试点城市的上海和广州,已经做出了每天12元/包房的收费标准。南京并不在首次试点城市之列。“南京跟着试点中的任何城市走,都不合适。”南京市KTV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毕竟三大试点城市与南京的消费水平不同。据透露,自正式收费标准公布以来,南京KTV协会第一时间与其他城市的KTV协会进行了讨论,并定于本周前往上海观摩,结合其他城市收费,商定适合南京KTV商家的收费标准。
“KTV收费标准非常混乱。”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家版权局将北京、上海和广州定为试点城市,而文化部也将长沙、武汉和郑州列为试点城市。两个部门收费标准不统一,并且针对歌曲版权是否全部买断,也尚无说法。难保商家交费之后,又有唱片公司前来追讨版税。
而主管南京KTV商家的是文化部门,收费标准却由版权部门制定。究竟交给谁,让南京商家无所适从。因此,南京KTV协会一改往日高调风格,对于究竟如何收费的提问保持沉默。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日前南京KTV协会与文化部门进行了沟通,指出希望税务部门能出面协调,针对商家营业场所的大小,收取不同比例的版权税收。但目前仍未得到回复。
(编辑 小娜) |